根據本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形勢,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抓好新形勢下防控常態化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實市委、市政府“因時因勢優化調整防控策略舉措”的要求,本著有利于復工復產復市、恢復經濟社會發展和生產生活秩序,現對養老服務機構疫情防控措施作部分調整完善,具體要求如下:
保持常態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狀態
養老機構疫情防控要進一步完善“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各項措施,除本通知規定外,總體上繼續執行《本市民政系統服務行業疫情防控工作規范(第二版)》和民政部《養老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的相關要求。持續嚴格養老機構防疫管理,外來人員進入養老機構一律佩戴口罩,出示隨申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嚴禁進入養老機構: 15天內曾接觸入境回國人員;與已確診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有發熱、咳嗽、流涕、腹瀉等疑似癥狀;屬于無癥狀感染者或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
關于養老機構老年人家屬探視
1 、養老機構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礎上,向所有入住老年人的家屬開放探視服務。機構應在院內公共區域及生活區域設置定點探視場所,根據機構接待能力和探視場所情況制定探視要求,明確出入院人流活動路線,分時分流定點安排老年人家屬進行探視。家屬探視需提前向機構預約,在探視時應做好防護措施,保持安全距離,控制單次探視的人數(每次原則上不超過2人),按照指定路線出入,減少人員聚集和不必要的接觸。
2、對于可以自主活動或協助移動的老人,家屬應在公共區域的探視場所進行探視。對于無法離開生活區的老人,家屬可在工作人員引導下按要求做好消毒、登記及防護措施后進入生活區域,有條件的盡量在生活區域的指定探視場所進行探視;如需進入老人居室,應控制一間居室內同時進入的人數。未經工作人員允許,探視人員不得進入其他區域。
關于返院、新入院老年人和工作人員
1、因回家(上海市內)臨時居住需返院的老年人和工作人員,無禁止進入情形的,可不經隔離返院,但需加強防護和醫學觀察;疫情期間離開上海需返院的老年人和工作人員,預約登記后,憑前一天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報告(以下簡稱核酸檢測報告,結果為陰性),或統一集中隔離觀察14天無異常后再進入生活區和工作崗位。
2、患普通疾病赴醫院就診后需返院的老年人和工作人員,無禁止進入情形的,可不經隔離返院或返崗,但需加強防護和醫學觀察。
3、收住、招聘長期居住上海且近期(近一個月內)未離開上海的老年人和工作人員的,應先預約登記,憑健康碼綠碼,可不經隔離入住或入職,并加強防護和醫學觀察;收住、招聘近期(近一個月內)從外省市來滬的老年人和工作人員的,應先預約登記,憑前一天的核酸檢測報告(結果為陰性),或經統一集中隔離觀察14天無異常后,方可入住或入職,并加強防護和醫學觀察。
4、快遞、外賣等人員由門衛人員在養老機構門口進行物品交接,并做好接收登記和消毒處理;檢查、維修等人員,應佩戴口罩,做好消毒等防護措施,一般在非生活區開展相關工作;醫護專業人員做好防護措施后可進入相關區域開展服務。
社區養老服務
全面有序恢復社區養老服務,各類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原則上盡快開放,具體要求如下:
居家照護服務
在做好相關疫情防護工作的基礎上,全面恢復居家照護服務。
老年助餐服務
社區老年助餐服務場所原則上全面恢復運營。繼續做好剛需老年人的送餐服務;開展老年餐自提服務的,取餐時要設置安全間隔距離;開展堂吃服務的,應引導老年人分時段、分散就座用餐。
為老服務場所
綜合為老服務中心、日間照護中心以及老年活動室、睦鄰點等在做好各類疫情防控措施的情況下,可采取規劃開放區域、控制人員密度等方式開展服務,避免開展集體舞蹈、授課講座、棋牌麻將等人群聚集、密切接觸類活動。
本文來自《上海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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