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浙江省民政廳辦公室印發《浙江省民政廳辦公室關于組織社會福利養老機構工作人員進行核酸檢測的通知》。通知要求:
請各市、縣(市、區)民政部門主動與當地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和衛健部門聯系,組織好對所轄養老機構、鄉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和兒童福利機構所有崗位工作人員分批次進行核酸檢測。
全面實行核酸檢測的養老機構包括公辦和民辦,備案的和沒有備案,做到應檢盡檢,不漏一人,養老機構和兒童福利機構工作人員檢測費用由當地政府承擔,自通知下發之日起兩周內完成。完成情況報省民政廳養老服務處和社會福利處。
鼓勵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老年食堂、養老公寓以及養老地產項目等老年人集中居住服務機構工作人員進行檢測,“愿檢盡檢”,所需費用由所在單位或個人承擔。
本文來自《浙江省民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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