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召開的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會議上獲悉,根據今年監督工作計劃,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對福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簡稱“一法一例”)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報告建議加快養老服務地方立法步伐,把制定福建省養老服務條例列入明年立法工作計劃。
近年來,全國已有江蘇、廣東等多個省市人大制定出臺了養老服務地方性法規,順應養老服務工作新形勢新要求,制訂出臺專門的養老服務地方性法規已是大勢所趨。調研組建議,一方面要立足福建省在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模式、山區農村養老服務模式等改革試點的有效探索,把實踐中運行有效、群眾滿意的好做法固化提升為法規要求;另一方面要堅持精準立法,突出問題導向,著重在養老機構建設、醫養結合、人才隊伍、城鄉養老一體化等方面找準難點和痛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堅持以立法推動養老服務工作的改革創新。
調研報告還建議,推動福建省全面開展老年人長期護理保險工作,支持商業保險機構經辦老年人長期護理保險服務,形成符合我省實際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框架。同時可以發揮福建特有的生態優勢和旅游資源稟賦,重點發展養老服務+旅居康養產業,在福州、廈門和武夷山周邊建設一批旅居養老基地,并給予資金保障、用地優惠等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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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于《福建日報》—鄭昭